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炼油行业将被禁止 原油加工贸易叫停仍需时日

发布: 2007-5-09 13:01 | 作者:
| 来源: 中国石化报     | 查看: 12次



        国家有关部门近日公布的《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》中,并没有涉及到石油类产品的出口退税调整。也就是说,按照现行办法,一旦成品油出口退税解封,汽油和石脑油仍然将分别享有高达11%和13%的出口退税。有关人士分析,中国未来对成品油出口的限制将更加严格,炼油行业将被列入年底前将公布的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中。

  从去年开始,政府部门就一直有一个呼声,希望禁止进口原油的加工贸易,只是主管政府部门之间存在不同意见,这项建议没有得到落实。今年以来,通过加工贸易和保税仓进出口成品油的贸易方式仍然发展较快,国家发改委、海关总署等部门加大了在加工贸易调整方面的研讨力度,对原油加工贸易的调控意见渐趋一致。有很多意见认为,应该把短缺资源尽量留在国内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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