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告发的对象集中在三种产品,分别是可连线上网的缆线或卫星视讯转换盒、电脑平面显示器以及兼具扫瞄、传真和影印功能的电脑打印机。美方说,这些产品二零零七年的全球出口金额估计在700亿美元之上。
然而欧盟指出,当技术更新使产品兼具多种功能后,信息技术协定的规定就不能适用。比如欧盟宣称,美方举出的平面显示器就应正确归类为视讯显示器,因其也能与DVD播放器连用,因而不在信息技术协定的规范之内。
进入论坛交流
发布: 2008-5-31 23:54 | 作者: 网络转载 | 来源: 网络转载 | 查看: 6次